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09]3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努力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要,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现就2010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商有关部门,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密切协作,切实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春运工作,2009年春运期间,胡锦涛、周永康、张德江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春运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近日中办、国办在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对2010年春运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春运指导原则,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各省区市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关单位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春运工作。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或综合交通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抓好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地人民政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保证。
二、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各地人民政府要针对近年来本地区事故发生的特点,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春运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力量对投入的车船、飞机等运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营。春运中,要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做好道口、隧道、渡口的安全防范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审查驾车人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和飞机。
三、科学调配,增加运输能力
据预测,2010年春运期间,全国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5.41亿人次,比上年春运增长7.7%,其中铁路2.1亿人次,增长 9.5%;道路22.7亿人次,增长7.5%;水运3200万人次,增长3.6%;民航2894万人次,增长12.5%。
各运输部门要根据旅客运量和流向,增加运力,增设线路,提高车船、航班密度,尽量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要针对节前和节后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不同旅客的运输需求,适时调配运力,以应对客流高峰。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港口、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车站要加增公交线路,方便旅客换乘。
各运输部门在集中力量抓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好电煤、成品油、节日应市商品等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
今年春运期间,部分地区可能会有阶段性强降温过程,出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地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便于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五、积极配合,形成协作机制
春运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需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一是地方和运输部门要建立沟通渠道,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互相通报,以便采取联动措施;二是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三是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局部地区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向相邻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公告。
春运期间,各地人民政府还要充分发挥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其参与春运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完成2010年春运任务。
六、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积极采取各种方便旅客购票的措施,并提供电话订票、网上订票等新型售票服务。要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对学生和民工实行集中售票。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稳定客票价格,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航班变动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输企业要提高运输正点率。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做好进城民工平安返乡工作。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省区市要对本地区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我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春运 工作 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9号)(115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获准在中国境内执业)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 19 号
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经核准,以下115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获准在中国境内执业,提供境外法律服务。公告如下:
一、北京代表处
1.澳大利亚万世基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MALLESONS STEPHEN JAQUES BEIJING OFFICE(AUSTRALIA)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8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李霏霏(Jennifer Lee Shoy)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701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12356565122288-701,721
传真:(010)65232018
网址: www.mallesons.com
E-mail: bei@mallesons.com
2.法国欧洲阿达姆斯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ADAMAS BEIJING OFFICE(FRANCE)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2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戴达维(Frank Desevedavy)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906室
邮编:100027
电话:(010)64106991/92
传真:(010)64106993
网址:www.adamas.com.cn
E-mail:beijing@adamas.com.cn
3.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GIDE LOYRETTE NOUEL BEIJING OFFICE(FRANCE)
原批准日期:1993年3月2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7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闫兰(Yan La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301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974511
传真:(010)65974551
网址:www.gide.com
E-mail:glnpekin@public3.bta.net.cn
4.法国德尚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DS LAW FIRM BEIJING OFFICE(FRANCE)
原批准日期:1999年3月12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35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乐为(Olivier Lefebure)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106A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85758 / 59 / 60
传真:(010)65880427
5.法国博旺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VOVAN&ASSOCIES BEIJING OFFICE(FRANCE)
原批准日期:1999年3月12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36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康保罗(Paul Ranjar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公园神库大院
邮编:100020
电话:(010)85626284
传真:(010)85617840
网址:www.vovan.associes.com
E-mail:vovan.pekin@vovan-associes.com
6. 美国贝克·麦肯思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BAKER&McKENZIE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3年4月27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1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何炳康(Bing Ho)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2座3401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0591
传真:(010)65052309
7.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COUDERT BROTHERS LLP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5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陶景洲(Jing Zhou Tao)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2701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973851
传真:(010)65978856
网址:www.coudert.com
E-mail:Zhaol@coudert.com
8.美国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SQUIRE SANDERS&DEMPSEY LLP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3年4月1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6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陆大安(Daniel F.Roules)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2002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78557
传真:(010)65002557
网址:www.ssd.com
9.美国宝维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PAUL,WEISS,RIFKIND, Wharton&GARRISON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9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郝山(Nicholas C.Howson)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2座2918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6822
传真:(010)65056830
网址:www.paulweiss.com
10.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SHEARMAN&STERLING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11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爱德华(Lee Edwards)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2座2318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3399
传真:(010)65051818
网址:www.shearman.com
11.美国世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USA)
SKADDEN,ARPS,SLATE,MEAGHER&FLOM LLP BEIJING OFFICE
原批准日期:1995年3月1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14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孙湛(Joh L Christianson)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东写字楼4层01-05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5511
传真:(010)65055522
网址:www.skadden.com
12.美国竞诚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CHA&CHA LLP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5年3月1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15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查竞传(Eugene C.Cha)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2508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84862866
传真:(010)84862588
网址:www.chaandcha.com
13.美国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HOGAN&HARTSON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6年6月2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24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魏军(Jun Wei)
地址:北京航华科贸中心01号楼29层C室
邮编:100022
电话:(010)65669088
传真:(010)65669096
网址:www.hhlaw.com
14.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MORRISON&FOERSTER LLP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8年2月2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30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涂文炫(Steven L.Toronto)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3408单元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9090
传真:(010)65059091
网址: www.mofo.com
15.美国路博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LEBOUF,LAMB,GREENE&MACRAE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9年3月12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31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朱文英(Ingrid W.Zhu Clark)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1908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9228
传真:(010)65059235
网址:www.llgm.com
16.美国苏利文·克伦威尔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SULLIVAN&CROMWELL LLP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9年3月12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32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刘永(LiuYong)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座501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6120
传真:(010)65056136
网址:www.sullcrom.com
17.美国文森·艾尔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VINSON&ELKINS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9年3月12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33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狄仁杰(Paul C. Deemer)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0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64106300
传真:(010)64106360
网址:www.velaw.com
E-mail:beijing office@velaw.com
18.美国博钦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PERKINS COIE LLP BEIJING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2001年3月28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40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艾文(Jon S.Eichelberger)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1018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6399
传真:(010)65056390
网址:www.perkinscoie.com
E-mail:mmyang@perkinscoie.com
19.美国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SIDLEY AUSTIN BROWN&WOOD LLP BEIJING OFFICE (US)
原批准日期:1996年2月2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2-0002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丁海华(Ding Hai Hua)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座3527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5359
传真:(010)65055360
网址:www.sidley.com
E-mail : mxue@sidley.com
20.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O'Melveny & Myers LLP, Beijing Office(US)
批准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外字2002第2-0005号
首席代表:潘诺顿(Patrick M. Norto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座3120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0920
传真:(010)65050921
网址:www.om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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