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7 05:34:52   浏览:851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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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上市公司计提用于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基金的行为,我们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提取》,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监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提取


背景

近来有些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或已经按照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激励基金,用于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其中,有的公司将这一行为视作利润分配予以会计处理,有的公司则计入成本费用。《公司法》第177条规定的利润分配方式中不包括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奖励。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条款,公司股东权益的减少,除非属于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均应确认为费用。但我国现行财务、会计准则和制度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会也无相关的披露要求。为此,我会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发函征询财政部的意见。近日财政部就此问题复函答复。

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177条,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提取激励基金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的复函”(财办会〖2001〗3号)等。

问题

公司可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激励基金?若以税后利润为考核依据提取激励基金,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解答

一、根据财政部的复函,公司能否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多少,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作出安排。从会计角度出发,公司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支出,应当计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二、公司发生设立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的行为,应当在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有关的决策程序、实际决策情况以及激励基金的发放情况,并在财务报表附注相关部分对会计处理情况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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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夏耀中 刘青


2002年桐柏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女性犯罪16人,占全年起诉总人数201人的7.9 %。2003年起诉的女性犯罪31人,占全年起诉总人数 243人的12.8 %。比2002年增加15人,增长48%。女性是家庭的纽带,女性犯罪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长期而巨大的。从调查数字分析,女性犯罪占整个犯罪比率不断上升,对整个社会稳定来说无疑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女性犯罪存在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我们应采取应对之策,遏止其发展之势。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特点:
1、被动性犯罪。 女性在现实社会中属于弱势团体,女性犯罪有相当比例属于“逼近犯罪”、“情面犯罪”,而积极主动实施犯罪的比例相对较小,女性犯罪案件中,80%属于被动性犯罪,是由于受到伤害、欺骗、盲从而犯罪。女性贪污犯罪的案件中,90%的女性都不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而是会计或出纳,出于对领导的盲从,或者是来自于领导的压力,而被动的成为领导实施不法行为的工具。
2、激情犯罪。激情犯罪,是一种强烈情绪情感的表现形态,当女性在外界强烈的刺激下,由于认识范围缩小,内控能力减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从而产生突发性、短暂性和难以控制性等特点的行为。从犯罪主体上看,这类女性具有性情暴躁、文化水平低、控制能力不强等特征。不善于用理智去控制自己的情感,对一些社会现象和个人行为往往难以作出正确的理解和判断。女性故意伤害案件中,100%是属于此类犯罪。如杨某由于和其公公因几百元债务发生纠纷,在争吵时,持刀将其公公的头部砍成轻伤。事后,杨某也很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
3、无知犯罪。由于对法律的无知和淡薄,用无知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如卢某、殴某,明知乔某杀害其丈夫的的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钱物、食品等而构成包庇罪,在当地引起的很大的轰动,许多群众,尤其是女性认为,卢某、殴某作为乔某的朋友,如果不帮助乔某,会被别人骂成不讲仁义,根本就不能算作犯罪。再如李某为了帮助夫弟赵某逃脱强奸的罪名,而串通6人作出赵某不在作案现场的伪证,李某被判处六个月的拘役,在法庭中李某还很委屈:我怎么能算犯罪呢?
4、高知犯罪上升。具有较高知识的女性犯罪大多是贪污受贿、诈骗等经济犯罪。如范某是某石油公司的经理,采取收入不入账、欺骗等手段贪污40多万元,在接到判决书时还不愿承认自已是在贪污。高知女性在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用法律约束自己,才能远离犯罪。
二、女性犯罪的原因
1、自身原因
(1)心理障碍,偏狭自私走极端。女性暴力犯罪大多心理存在障碍,性格上有自私、偏激和狭隘的缺陷。因而在遇到冲突时,易采取极端的方式。女性有两个特殊生理期,一是青春期,一是更年期,在这两个时期的女性易烦躁、易忧郁、易产生攻击性行为。如贺某在外地打地,因怀疑其丈夫在家同别人相好,而产生猜忌心理,再加上从外地打工回来,因为其婆婆不叫其吃饭,而导致精神失常,怀疑前来看望她的大姨彭某要加害于她,就将彭追到庄外一麦地内,用掐脖和用瓦片击打头部的手段,将彭某打死。
(2)贪图安逸享受,好逸恶劳。这类女性一般爱慕虚荣,贪图享受,不是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而是采取非法的手段去换取。如王某被同酒店的服务员取笑没有手机,她便将老板价值5000元的手机盗走而被判刑。
(3)文化层次低,法律知识淡薄。法律知识淡薄,分析事非能力不强。女性法轮功犯罪案件中20%的女性,是由于文化水平低,不相信科学技术,而相信法轮功能治病解难。
2、家庭和环境原因
(1)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女性犯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发生暴力的家庭,农村略高于城市,个人职业多为农民、工人和个体户,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究其根源:一是有些女性没有经济来源,在家庭中没有地位,经常遭受丈夫的打骂。二、丈夫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以为丈夫是凌驾于女性之上的,可以随便打骂。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最初的容忍都是源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怕丈夫报复、怕亲友、领导知道。可当这种侵害积累到一定程度,忍无可忍时,便采取伤害或杀人的方式进行“反抗”。据有关部门调查23.6%的女性曾向娘家及亲朋好友或有关机构求助过,但被求助者有 15.6%采取不管或者劝其不要伸张的态度。这种不被扼制的家庭暴力,终因施暴者有待无恐而变本加历,使受虐女性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走向疯狂报复的极端。如赵某因生活琐事长期受到丈夫的暴力殴打和虐待,日积月累,终于无法再忍受,而在给丈夫做的饭里放进了老鼠药。
(2)婚姻和感情危机。婚姻和感情危机很容易使女性挺而走险,或者是产生消极思想。在婚姻和感情方面,女性往往因处于受侵害地位,难以改变自身处境而采取极端手段。例如:乔某因其丈夫王某与他人姘居,因叫王某回家,而遭到王某拒绝和打骂,乔某用刀将王某扎伤,造成王某失血性休克死亡。还有一种情况由于感情不和,一些女性长期生活在封闭状态,无处宣泄感情而形成自闭忏悔,无处宣泄感情而形成自闭性格,人格扭曲而产生犯罪欲望。桐柏县检察院2003年起诉的法轮功案件中,80%的女性是由于家庭存在着存机,由于受传统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影响,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而无处寻求帮助,从而从练法轮功中寻找寄托,进一步陷入法轮功的泥潭里。
3、社会原因
(1)不良社会现象。由于婚外情、包二奶、非法同居等现象的日益蔓延,使无数家庭陷入危机,特别是女性深受其害。这也导致女性心理失衡。当女性对感情过于看重时,自身情感因爱人和恋人的行为受挫后,大多首先感到伤害,继而是委曲求全地想要挽回,当得不到相应的回应后,性格偏激者会将爱转化为愤怒和复仇心理,孤注一掷地选择极端的方式。
(2)传统和封建思想影响。传统封建思想认为,女孩以后是别人家的人,没有必要受上学受教育。所以导致女性文化水平都低于男性,尤其是农村女性。传统上受“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影响,对家庭矛盾调解不力也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三、女性犯罪的预防对策
近几年来,女性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了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方针,尤其是做好预防工作。因此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帮助女性,形成一个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要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社会各方面要认真全面履行。
第二,要发挥家庭、社会主阵地作用,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女性犯罪受社会客观环境和自身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较大,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因此,必须运用各种手段调动社会上一切积极因素,采取专门性的防治措施,以防止、遏制和减少女性犯罪。家庭是女性的一个重要活动场所,它以特有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女性。我们要按照女性的心理、生理特点,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正确的方法去引导、教育女性。要发挥各群众团体、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女性的教育、保护和管理。由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可采取街头法律咨询、专题报告会等载体活动进行有益的女性犯罪预防工作。由妇联、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定期进行培训,增加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社会科学、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要针对女性心理,对因生活和感情挫折而情绪不稳定、意志较脆弱及时进行心理医生咨询,培养女性健康的心理素质。开展法制教育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对女性的法制观念教育。
第三,大力宣传尤其是要在农村广泛宣传女孩受教育的权利和重要性,这是一项从根本上改变女性的命运和减少犯罪的措施。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宣传和教育群众改变“女孩不用读书”的观念。对特贫特困而不能读书的农村女孩,全社会要来帮助的支持她们。
第四,司法机关在处理女性违法犯罪案件时,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区别对待的原则。
第五,对婚外恋、包二奶、家庭暴力等不良社会现象,不但需要道德矫治还需要法律严惩,法律应当出面干预,修订《婚姻法》应当更多地参照道德观念,并且通过立法来提高公民的意识,让婚姻当事人发生家庭矛盾时注意分寸。由于婚姻家庭矛盾处理不好,容易引发刑事犯罪,影响社会稳定。为维护家庭的稳定,为减少女性犯罪,相关法律的出台已成为当务之急,这样才能维护我们的时代风气和社会进步。
第六,同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一样,减少、预防女性犯罪的本身也是保护女性权利,惩治只是手段,法律的意义在于预防。如果女性能及时得到帮助或心理咨询,就可能避免陷入个人情绪中。所以,社会应该设立更多的援助机构,帮助受害女性寻求合法的手段保护自身的权益。
第七,女性应注重心理健康,多与人沟通,用宽容大度的心态来面对家庭、社会。



广东省经济特区入境出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广东省经济特区入境出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1981年11月17日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本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制订。
第二条 凡从各经济特区境内的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和对外开放的特区专用口岸进入特区,或从特区出境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均按照本暂行规定管理。从国家开放口岸入境前往国内其他地方,或从国内其他地方经特区出境的,仍按原有规定办理。
入境出境人员,应接受口岸检查机关的查验。
第三条 从香港、澳门入境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一)外国人、华侨凭本人护照通过我方委托的港澳旅游机构或其他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入境出境手续,由我签证机关签证。边防检查站验证放行。
在特区投资设厂和兴办各项事业以及购有住宅或常住需经常入出境的外国人、华侨,可持特区发展公司开具的证明,申请多次往返有效的入境出境签证。
(二)港澳同胞凭《港澳同胞回乡证》及附页或附卡,查验放行。对在特区投资设厂、兴办各项事业以及购有住宅或常住的港澳同胞,需经常当天入境出境的,可持特区发展公司开具的证明,或《港澳同胞居住证》提出申请,由特区(市)公安局加签,免填附页或附卡。经批准免填附
页或附卡的人员,海关可发给长期有效的自用物品登记本,由本人填写,海关核对放行。
(三)台湾同胞从香港、澳门进入特区,可凭本人身份证明通过我方委托的港澳旅游机构及其他代理机构办理入境出境申请手续,由我签证机关发给入境出境证明。
第四条 从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直接申请进入特区的外国人,需持有我签证机关发的入境签证,验证放行。
第五条 外国人、华侨的旅游团体,从香港、澳门到特区境内旅游,可发给团体签证,验证放行。
第六条 在特区内购有住宅或常住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居住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者,由特区(市)公安局分别发给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者分别发给外国人居留证,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居住证。每年验证一次。

第七条 从香港、澳门或国外进入特区的人员的行李物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经济特区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 对从疫区来的人员、物品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植物检疫条例》规定的检疫对象,入境时应接受口岸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查验。
第九条 从特区进入国内其他地区或从国内其他地区进入特区的外国人,应按原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凡来往经济特区和香港、澳门之间的交通运输工具,必须经特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特区(市)公安局发给通行证,查验放行。
第十一条 在特区内工作的我方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入境出境手续,仍按原有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1982年1月1日起施行。



1981年12月24日